反垄断法系列(一)//金融领域反垄断,风雨欲来

发布时间:2022.07.25 作者:众华律师

前言

2021年11月18日上午,国家反垄断局在北京三里河东路8号正式挂牌成立。仅仅两天之后,也就是1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对外公布了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

内容

在本次集中公示的案件中,除了占比较大的互联网反垄断执法案例外,金融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案例也格外令人瞩目。因为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中信百信银行”的两个股东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双双被顶格罚款50万元。

此后,很多银行、保险公司也受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反垄断的问询,金融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大有风雨欲来之势。

反垄断法被称作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宪法”,它在国民经济健康运行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是维护一个国家市场竞争秩序的定海神针。2008年8月1日我国首部《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囿于市场的发展,这部预指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保护消费正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竞争法并未引起普通大众的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环境也发生巨大变化,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也随之加快加大。2019年伊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在同一天就连续印发了《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 等4部指南,为市场主体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规则。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又连续出台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暂行规定》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3部规章,用以统一反垄断执法程序、尺度和标准。同时,《反垄断法》的修订也被提上了日程。

2020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重点领域的竞争监管执法加强,2021年,一批银行、互联网、课外教育、水泥基建等行业的一批企业随之收到了亮眼的罚单。

对于金融机构收紧监管窗口、加大监管力度,也几乎同时开始了。2021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提高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透明度,规范资产交易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公布这5起涉金融领域反垄断处罚案件也昭示着今后任何企业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经营、运营, 都必须遵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现状

2022年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反垄断局局长甘霖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反垄断法》已进入到全国人大修订议程中,年内有望出台;中央深改委已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公平竞争顶层政策框架已然形成。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行业垄断行为已经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高度关注,反垄断执法将进入常态化,金融行业的反垄断合规也应早早提上议事日程,以防范于未然。


王芬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有近十多年法律服务经验,客户满意度极高;

主张法律为经营服务,能深入顾问单位一线,为顾问单位提供可操作、可预控风险的有价值的服务;

可自主研发课题,提供企业日常法律培训,包括劳动法、合同法、股东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等方向。

上一篇:【行业动态】“人身保护令”五问 下一篇:【众华星空】坚定,然后从容
分享到
返回列表

您的浏览器当前宽度低于1400px;请使用1400px以上宽度访问。